进入21世纪以来,智利服务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2000年服务贸易额只有88.846亿美元,到2006年这一数字增至159.302亿美元,短短6年几乎翻了一番,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0.2%。
相较于货物贸易,智利服务贸易的发展略为滞后,这使其在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有所下降:2000-2003年,服务贸易在智利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为20%-22%之间;2004年起这一比率开始下降,2006年仅为14.5%。不仅如此,近年来智利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2006年逆差额为9. 22亿美元。
一、智利服务出口贸易
2000年以来,智利服务出口贸易持续增长。2006年服务出口额达到75.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9%。2006年智利服务出口中的59.6%发生在交通运输部门,而其中的63.3%是海运服务。2006年的旅游收入占服务出口收入的16.2%,其中85.9%来自个人旅行。
服务出口中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服务。2006年企业服务收入占服务出口贸易收入的15.8%。企业服务项目包括:与贸易有关的买卖及其他服务;与自有或租用不动产有关的房地产服务;法律、财会、管理以及公共关系咨询服务;广告、市场调研以及民意测验;建筑、工程及其他技术服务;农业、矿业、垃圾及无害化处理服务。
二、智利服务进口贸易
2000-2006年期间,智利服务进口贸易稳步增长。2006年智利服务进口贸易额为84.26亿美元。六年期间的年均增长幅度为9.8%。2006年的增速高于年均增长幅度,达到了10.1%。主要进口服务项目包括交通运输(比重为36.6%),旅游(14.9%),企业服务,保险,专利和许可使用以及金融服务。
三、智利在WTO服务贸易谈判中的立场
智利对外政策的基石之一就是将智利经济全面纳入世界经济体系。贸易自由化是智利服务业得以进入国际市场的关键,这对扩大就业、增加国家财富、享有价格更低、效率更高的进口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服务贸易自由化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是:最惠国待遇,无商业存在要求,国民待遇以及逐步取消非歧视性的数量限制。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智利服务行业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基础。
智利主要通过三个互补的渠道,来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第一,单方面自由化;第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框架下的多边自由化;第三,通过签署各类包括服务贸易一体化的双边协议。迄今为止,智利己经同北美、中美、大洋洲各国及亚洲2国和欧盟15国签署了包括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其中,南美洲国家是智利服务业主要的出口市场。
在1999年的WTO部长级会议上,智利同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共同提出,无论对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应当进一步推动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谈判,且服务行业的自由化程度应当更高。智利认为需要进一步开放服务行业包括:专业服务、建筑和工程服务、运输服务、电信服务、配送服务以及能源服务;应当将空运、海运纳入谈判日程;应当进一步简化谈判日程,提高各国承诺的透明度,同时,要求对最惠国待遇例外情况进行限制。此外,智利还强调有必要消除GATS认可的、各国间因服务供给方式不同而产生不对称承诺。
四、中智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中智服务贸易正处于起步阶段,加上距离遥远、无直达航班等原因,目前双边服务贸易的规模仍较小,主要集中在海运、保险、银行领域。截至2006年10月底,我国在智利累计签署承包工程合同额为6858万美元,完成营业额9289万美元。承包项目主要集中于电信领域。随着中智旅游交流的发展,两国在此领域的服务贸易将会有所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