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失相抵: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6条)
2.侵权人的免责事由:
(1)受害人故意(《侵权责任法》第27条)
(2)第三人造成(《侵权责任法》第28条)
(3)不可抗力造成。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侵权责任法》第29条)
(4)正当防卫(《侵权责任法》第30条)
(5)紧急避险(《侵权责任法》第31条)
①分析险情引发原因:自然原因还是人为原因
②根据险情原因,确定责任承担:自然原因,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感或给予适当补偿;人为原因,引发险情的人承担责任。
补充:
1险情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由引起人承担责任。
2险情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的,原则上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3上述两种情形下,若行为人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