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香港离案账户,经朋友介绍,帮一客户代收货款,口头承诺每笔款项会支付佣金给我,现在使用我账户已一年,未支付分文佣金,过去一年进出的金额庞大。
最近账户进了几笔款项,金额大于佣金,我如冻结账户迫其支付佣金,是否合法?
第一,我无法确定该账户客户是否用来洗钱,仅凭PI,销售合同,可否确认账户资金的来源合法?如涉及洗钱,香港法律对我非常不利。
第二,如资金来源合法,我冻结账户的做法,客户会追究我法律责任吗?
第三,如有民事责任或国际仲裁,可委托你代为处理吗?
律师解答:
代为走账,本身就是违法的,因为你没有发生真实的业绩发生,任何违法行为都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现在你的客户违约,不肯支付佣金给你,你去诉他,还要考虑香港当地对你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及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另外这笔走账的钱是为了躲避税收呢还是洗钱,都是很不好的行为,你帮着走账,你觉得如何得到保护。不建议你把这个事情弄大了,拿不到就算了,本来就是违法交易,需要双方都有信赖,像你这样通过别人介绍来的,风险很大,我建议你就此打住,避免带来更大的风险。
当事人提问:
我的客户是国外的正规公司,用我公司账户,有避税的意思。每笔钱,也都有实际产生的买卖双方。这种离岸账户,国内很多知名公司等,都有开设,应该是不违法,合理避税。因为客户的公司不方便开离岸账户,委托我开账户供其进钱出钱。关于佣金,我们有口头承诺。
我欲在冻结账户后,在谈判中拿到有佣金的相关证据。我认为帮其我公司走账得佣金,不是违法利益。
比如国内的外贸公司,帮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代收国外客户的美金,并支付人民币给国内工厂,也会收取手续费的。这个在大陆是常态。
律师回答:
进出口公司帮别人代收美金,然后支付给工厂,确实是常态,但是该行为和帮企业走账完全是两码事,他们是基于进出口代理协议产生的代收权。办理进出口且和外方签订合同的是哪一方,一般都是有进出口权限的企业,该企业作为卖方,当然有权利收钱啦,收到的钱当然要还给基于代理协议的委托方。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不能直接和国外签订合同的,办理进出口手续啥的也不可能。
你主张利益的依据是违法的。
你提到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可以主张代收款,但是代收款的依据是合法的,和帮其他企业走账完全是两回性质。
我不懂香港法律如何,但是法理精神是一致的,香港更加高度发达,对这些企业在运营中的逃避管理的行为,只会抓的更严。
冻结了别人的账户,理由是什么,因为你帮他们走账,没给你佣金?法院不会支持,弄不好还要行政处罚,公司被罚款,甚至还有刑事责任。
律师总结:
国际贸易也是经济行为,应当要适当的了解各种政策和法律,避免成为法盲,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