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用证 贸易术语 | 合同 货运货代 外贸单证 | 利用外资 涉外工程 | 法律法规 外贸律师
反诈骗 风险防范 案例文章 | 融资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 境外投资 WTO | 诉讼仲裁 法律咨询
站内搜索
热词:诈骗罪 信用证 UCP600 国际贸易 WTO 风险防范 FOB 汇付 电子提单 DDP 石家庄化工骗子 反诈骗 反补贴 国际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 DDU FCA 托付
 您现在的位置: 国际贸易法律网 >> WTO >> WTO综合知识 >> 正文
原产地规则(四)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2/3/31 9:07:21 阅读次数:次 我要评论
分享到:

定义与适用范围

    《原产地规则协议》第1条将原芹地规则定义为:任一成员方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决定。其适用范围为《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1、2、3、11、13条中的最惠国待遇;《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中的反倾销和反补贴:《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19条中的保障措施;《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9条中的原产地标记、数量限制、关税配额;以及政府采购、贸易统计过程中所使用的优惠关税部分。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本栏目热点图片
    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本站推荐
    排行榜
    站外搜索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所载文章仅供参考,Copyright 2012-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国际贸易法律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电话:13315171023 QQ:1215545143
    邮箱:jiaqingkun@126.com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