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与适用范围
《原产地规则协议》第1条将原芹地规则定义为:任一成员方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决定。其适用范围为《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1、2、3、11、13条中的最惠国待遇;《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中的反倾销和反补贴:《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19条中的保障措施;《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9条中的原产地标记、数量限制、关税配额;以及政府采购、贸易统计过程中所使用的优惠关税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