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但专利法第11条、第39条、第40条却都表达了“专利权只有被授予后,才产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的效力”的意思。因此,根据立法部门的解释及相关的判例,专利权应自知识产权局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之日起生效。在专利申请日至授权公告日之间的这段时间,专利权人没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该等专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