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前身为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ntergovernmental Maritime Consultative Organization IMCO)。
IMO是根据1948年3月6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海运会议上通过的“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1958年3月17日生效),于1959年1月6日至19日在伦敦召开的第一届公约国全体会议上正式成立的,是联合国在海事方面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海事技术咨询和立法。1975年11月第9届大会通过了修改的组织公约决定,并于1982年5月22日起改为现名IMO,以加强该组织在国际海事方面的法律地位,使其在海事和海运技术领域起到更大的作用。
IMO与联合国及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订有合作协议。IMO通过的国际公约、规则和决议案为造船、设计、检验、航运、海事、管理等部门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文件。IMO的全部技术工作由下述5个委员会进行,即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便利运输委员会、技术合作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
IMO总部设在伦敦。IMO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Assembly),下有理事会(每年两次,Council)和(上述的)委员会(每年一至二次,Committee);日常工作有秘书处承担,秘书长为最高行政执行官,秘书处下设5个司,分别为海上安全司、海上环境司、法律事务及对外联络司、行政司和会议司,总计为300余名工作人员,以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IMO出版物大致分为七大类:(1)综合类(包含基本文件、IMO公约、大会决议和其他决定、人命安全公约之各种文件、规则、建议等);(2)货物(包括危险货物规则及其各修正以及其他相关文件);(3)便利旅行和运输;(4)法律事项;(5)海上环境保护;(6)船舶技术。
我国在联合国恢复合法席位后,于1973年3月1日正式参加IMO,1975年当选为理事国,1995年11月,我国以最多票数连任A类理事国。
我国对IMO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在交通部船舶检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