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作为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标的证券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4)在过去三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a.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
b.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c.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5)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6)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
(7)交易所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