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详见附件 )。
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2 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 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 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地签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代表国 公司代表
签 字 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于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