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现已失效的《涉外经济合同法》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和合同书三种;但《合同法》施行后事实合同,即实际履行的合同的效力法院予以承认,此外书面合同增加了传真、电子邮件、数据交换三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