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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强制执行令与财产保全的异同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2/8/21 15:47:39 阅读次数: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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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强制令与财产保全:海事强制令属于行为保全,他与财产保全性质相同,都属于请求保全。但二者之间还有以下不同:

 

  1、设定条件不同,海事强制令的设定要求是存在行为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可能造成或扩大损失,财产保全的设定是防止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2、对象不同,海事强制令属于行为保全,保全的对象是行为,财产保全的对象是被请求人的财产。

 

  3、措施不同,海事强制令是强制被请求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财产保全的措施是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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