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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审判权和执行权适当分离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4/10/24 14:02:21 阅读次数:290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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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报中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推动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那么,司法独立和司法分离是指公检法这样的体系跟谁独立?跟谁分离?这主要指向的对象是地方政府。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再也不能干预司法了。公检法部门在财政上可能相对独立,公检法的审判和执行的过程相分离,也意味着整个司法体系和地方政府的相对分离。另外,四中全会公报还提到探索设立跨区域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主要就是跨地方政府的区域。这都意味着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是要求地方依法行政,依宪行政;同时,法律对地方政府的制约作用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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