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清关基本流程如下:
1.确认订单.合同.发货日期
确认订单――确认货物价格,货量。
确认合同――确认好合同的成交条款,最终发货量,货物价格,最晚出运船期。
2.通知国内代理,联系 货代
通知国内代理,联系国内 货代 准备 清关 单证 。 清关 单证 :B/L,发票,装箱单,合同,原产地证,质检证书,包装声明等( 单证 需根据具体的品名,进口国家等具体而定)
3.清关流程
换单――去 货代 或 船公司 换签D/O。(根据手中 提单 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H B/L货代 提单 M B/L船东 提单 )
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 海关 联系/放行。
报检 ――电子申报放行后,凭 报关 单四联中的一联去 商检 局办理报价手续,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
现场交接单―― 海关 现场交接单(所需单证请见本板块精华贴)
查验―― 海关 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
放行――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1.一次放行2.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2次放行3.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
4.运输
运输前需注意是否 商检 局开具动卫检查验联系凭条。如有动卫检查验,则需提前半个工作日预约。动卫检查验必需去查,逃检所产生的 费用是RMB2-5万之间或暂停其单位 报检 资格。车队需在港区排提货计划,如:港区计划,理货,放箱计划等。一般情况是提前1个工作日 排计划。
5.入库.分销
收货人收到货物后安排仓储、分销出运。将税单送到税务局抵扣增值税。进口海关监管货物则在其监管期限内不得转让,如需转让则需向海关再次申报。
基本程序
申报: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 报关 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 报关 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 报关单 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 核销 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申报应注意的问题: 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查验: 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 报关单 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 报关单 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 进出口 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
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 进出口 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 进出口 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 关税 。 关税 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签发 出口退税 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 出口退税 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 出口退税 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在我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1.5亿美元的货物,出口 核销 退税每延迟一天,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如何加快出口 核销 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 船公司 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发票、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