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修订337调查中“证据开示”的“电子取证”(E-discovery)程序规则。ITC表示该修订是回应有关各方对证据开示程序的关注,旨在删减不必要的证据开示程序,以降低费用、提高效率、保证公平。新规则适用于2013年6月20日后所立案件。新规则主要增加四款规定,包括:一方当事方不必提供其认为费用或负担不合理的电子证据;增加申请强制证据开示程序的限定条件;增加有关拒证特权和工作成果保护声明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