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已对河北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维护投资人的利益,推进案件的侦办,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办流程》规定,请投资人尽快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案,报案人员请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投资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与博润公司签订的所有相关合同的复印件。
3、公司开具的投资收据复印件。
4、银行转账凭条复印件。
5、其他证据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最后期限为2012年6月15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报案登记,将会影响投资人的相关权益。
石家庄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32号。电话:0311-86862210。
石家庄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博润案侦办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