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万元买来的教训,你认真反思了吗?
----对深圳唯冠与苹果IPAD商标权纠纷案的思考
IPAD商标归苹果还是深圳唯冠?这场备受国内外关注的苹果有限公司、IP发展有限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IPAD权属纠纷上诉案终于尘埃落定。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陈明利弊得失的情况下,双方终达调解协议。IPAD商标归苹果 苹果支付6千万美元一揽子解决IPAD商标纠纷。
这样的结果看似皆大欢喜,实际上是苹果公司的失败。这样的结果跟苹果花6000万买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有多大差别呢?胜败乃兵家常事,失败本无可厚非,但本案中苹果公司失败的原因也的确太小儿科,苹果的有关人员应当做深刻的反思。我们局外人也应当吸取苹果的教训。
下面对苹果失败的原因做简单介绍。
现在我们来思考这个案子。苹果公司出了6000万,也许有人会觉得苹果公司委屈。我以为不用为苹果公司感到委屈,应当恨苹果公司没有把事情做好。既然苹果公司主张自己已经购买了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那么苹果公司在签协议时为什么不把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都列为卖方,让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都在协议上盖章。如个苹果公司在签协议时做了这个小小的功课,这个诉讼还会发生吗?这6000万还用出吗?
据了解苹果公司在签订本案涉及的转让协议时没有请中国本土律师审查协议,这可能是导致此事的原因。我认为国外律师和中国本土律师在知识结构上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应当讲各有所长。做为从事跨国生意的商家应当慎重选择。
本文由国际贸易法律网贾庆坤律师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