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防范已成为企业运营和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重大课题。随着信息时代与全球化经济模式的兴起,竞争与风险并存,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日益复杂多变。
从宏观上看,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是规范企业一切经营活动的最低行为准则;从微观上看,企业发生的各种风险最终会以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体现出来。企业要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就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损失的发生。
那么要如何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控制损失的发生?
国际贸易法律网首席律师贾庆坤认为,对于企业而言,法律风险管理最主要的工作是事前“预警”,而不是事后“灭火”。
企业经营管理的目标主要有两个:
一是增加收入、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二是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维护企业财产和交易安全。
如何维护财产和交易安全,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努力构建一套完整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一是强化风险意识;
二是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业内部法律风险防范机构。其中,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机制中的主导作用,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核心与关键。
法律意识淡薄,是我国大多数企业依然突出的问题。一些企业惨遭市场淘汰,不是因为经营不善,而是因为违规操作,或者内部法律关系不清,引发各种矛盾所致,教训非常深刻。在企业的内部管理方面,如决策程序、劳动人事管理、劳资关系处理、照章纳税等方面,都离不开法律顾问的正确引导和规范。
只有依法治理企业,守法经营,强化法律事务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机制,才能消除隐患,减少内耗,提高执行效率,外树形象,内强管理,在激烈复杂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当然,企业法律顾问不是单纯的应用法律条文,还应熟悉企业管理,熟悉企业决策和经营活动全过程,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参谋和助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