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1959年,我国加入了《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29》(即《华沙公约》)以及《关于修订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1955》(即《海牙议定书》)。目前,我国《合同法》仅针对货运合同作了一般性的规定,未对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作出专门规定。对此类合同的争议,《合同法》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上述公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