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国外客户签订了有色金属材料出口合同,合同期限为两个月.两个月后因为国内涨价,生产厂家拒绝履行合同价格致使我司现在无法按时交货,国外客户以欺诈名义欲起诉我公司,请问我公司应当如何应对国外客户的诉求?
你要先弄清你自己的法律地位,是中间商还是代理商,二者有很大区别。
如果你公司是作为中间商,与国内生产厂家和外商签订的是货物买卖合同,那么因为原材料涨价致使国内生产商拒绝以合同价格交货,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由此给外商造成的损失是自己承担的,而自己的损失只能通过与国内生产厂家签订的买卖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代理商为了方便交易,与生产厂家签订货物买卖合同,而自己其实只是代理。如果你们也属于这种情况,就要尽力说明,因为代理商和中间商的责任义务有很大差别。代理商要比中间商承担的责任少很多。这时因为国内原料涨价生产厂家无法交货给外商造成的损失是由国内生产市场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