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共有13个贸易术语,其中使用最多的是装运港交货的三种术语;FOB,CFR和CIF。 这三种贸易术语,都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方式和责任、费用、风险划分中所承担的义务基本一致,只是在运输和保险的责任上有所区别。
A. FOB(...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按照《通则》的解释,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到达装运港接运货物,并将船名及装船日期给予卖方充分的通知。 卖方要负责取得出口报关所需的各种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买方则负责取得进口报关所需的各种证件,并负责进口报关。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通常的单证,证明已完成交货装船的义务。 其中的运输单据则应在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的条件下,卖方给予一切协助,取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买方应接受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和单据,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B. CFR(...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FR与FOB不同之处在于,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按《通则》解释,卖方只需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经习惯航线运送货物。 CFR在货物装船、风险转移、办理进出口手续和交单、接单付款方面,买卖双方的义务和FOB是相同的。
C. CIF(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与CFR相比,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相同。但以CIF方式成交,卖方还承担为货物办理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在FOB和CFR中,由于买方是为自己所承担的运输风险而办理保险,因而不构成一种义务、按《通则》解释,卖方应在不迟于货物越过船舷时,办理货运保险。在合同无明示时,卖方可按保险条款中低责任的险别投保,投保金额最低为CIF价格的110%。国际贸易习惯以港口码头作为交货的地点,因此就有了三种最主要的价格术语: 1.在中国的码头交货: 术语叫做FOB 比如约定在上海港口交货,就叫做FOB SHANGHAI 在这种方式下,除了货物本身的价值以外,还要加上你把货物运到上海码头的运费,和报关出口手续费以及上海码头上产生的杂费,才是总的成本价格。 FOB价格是最基本的价格。 简便公式: FOB = 货价 + 国内运杂费 2.在外国码头交货: 术语叫做CNF 比如约定在美国纽约港口交货,就叫做CNF NEW YORK 在这种方式下,除了FOB价格之外,还要加上货物运到美国纽约的运杂费。 简便公式:CNF = FOB + 远洋运费 3. 在外国码头交货,同时给货物买上个保险以免途中损坏: 术语叫做CIF 同样的,约定在纽约港口交货就叫CIF NEW YORK 这种方式就是在CNF价格的基础上,加上一点保险费。保险费需要多少呢?由保险公司来定,根据货物类别和交货地点而略有不同。打个电话给保险公司,告诉他们你货物的种类,价值和去往的地点,他们就会告诉你保险费需要多少。保险的种类也有几个,但通常都用一切险:出什么事情保险公司都替你兜着---至少书上是这么说的..呵呵.. 保险费不算贵,以货物出口到美国为例,保个一切险,1000元的货物也就5元保险费...求稳妥的话,咬咬牙也就买吧. 了解不同保费率,简便公式:CIF = FOB + 远洋运费 + 保险费 .
小结:三种主要的价格术语分别是 FOB、CNF、CIF。术语后面要写清楚港口的名称。FOB最基本,等于货值加上国内的运杂费。添上运到国外的运费就变成CNF,再加上保险费就是C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