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某公司有一批货物以CIF伦敦价格条件出口,由卖方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加罢工险。船未到伦敦前,船方获悉伦敦港正在罢工,不能靠岸卸货,于是将应卸伦敦货物卸至下一个港口。后来伦敦罢工结束,船方把货物又从该港运往伦敦,增加运费2200英镑,这笔费用应由谁负责?
律师观点:这笔费用应由进口人负责。原因如下:
1、按CIF价格,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交单即交货,已完成交货任务,可不负责。
2、承运人按提单背面条款大都规定如因罢工而使船舶及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及或在目的港卸货,承运人有权在任何其他安全和便利的港口卸下货物,运输合同应认为已经履行。
3、保险公司对罢工险负责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赔。而因港口工人罢工无法在原定目的港卸货,转到另一个港口卸货所引起增加的运输费用属于间接损失。
这种情况下,增加的运费只能由进口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