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建设商务诚信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这是商务部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重要举措。
《意见》确立了商务诚信体系基本建立的工作目标,包括使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和信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信用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信用经济规模大幅提升。
《意见》明确了以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以商贸流通企业为主体,以建立政府主导的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为基础,以建立市场化平台主导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机制为核心,以建立第三方机构主导的企业专业信用评价机制为支撑,着力打造“守信得益、失信受制”良好信用环境的工作思路。
《意见》提出了五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推动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设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逐步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建立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使用机制。
二是引导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在零售、餐饮、居民服务等大众消费领域,建立完善基于消费者交易评价和社会公众综合评价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在批发、物流等贸易流通领域,建立对入驻商户和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
三是支持建立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价机制。鼓励信用保险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建立以应收账款为核心的企业交易信用评价机制。组织部分有上下游产业关系的行业商协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四是鼓励发展商业信用交易市场。鼓励商贸流通企业扩大内贸信用销售规模,规范发展单用途预付卡市场,支持商业保理行业发展。五是着力打造商务诚信文化环境。
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意见》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五个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
二是加强示范引领,试点建立一批以行政管理记录、市场化综合评价以及第三方专业评价为主体的信用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加强组织保障;
四是加强绩效考核;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