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原产地标准是指一国或地区用以衡量某种商品为本国或本地区生产或制造的标准,是签发原产地证书的依据。它是原产地规则的核心,凡是符合原产地标准的即称为本国的产品。
二、分类
目前各国将货物的原产地标准划分为完全原产地产品标准和实质性改变标准两类。
1.完全原产地产品标准
完全原产地产品标准是指在一个国家生长、开采、收获或完全利用该国生产的原材料在这个国家生产、制造的产品。例如从该国土壤或海床中提取出来的矿产品、在该国收获的植物产品、在该国出生或饲养的活动物、在该国猎取或捕捞的产品等。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不含有任何国外的原材料、部件或劳务而生产制造过程自始自终都是在这个国家境内完成的,即“土生土长”。由于完全原产地产品不涉及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或成分,技术上容易判断和掌握,不存在争论。因此,该标准为世界各国所普通接受。
2.实质性改变标准
实质性改变标准是指使用进口的原材料在出口国内制造、加工的货物,该进口的原材料必须在出口国内经过改变它们的特征或特性并达到一定实质性的加工程度,使制成品在性质、形状或用途上产生了不同于进口原材料的永久性和实质性的改变。通过这一实质性的改变,即可确定该出口国为该制成品的原产地。实践中各国又通过下列三个标准来判断产品是否已发生实质性改变。
(1)税目改变标准:若某种进口原材料经过制造加工,在特定的附有清单的商品目录上改变了税目,则可视为已经过了实质性改变。这一方法的优点是可以对确定产地的条件作出准确和客观的规定,同时制造商容易提供证明货物符合规定条件的资料。其缺点是这种目录的制定比较困难,而且需要不断地加以修改以保持与技术发展和经济状况相一致。同时任何制造或有条件的加工说明不应过分复杂,否则会导致制造商无意中犯错误。另外,采用这—标准的前提是进出口双方都已采用同一国际关税税目表作为各自税目的依据,并统一适用这—关税税目表。
(2)加工工序标准:这种方法一般制订加工工序清单,详列产品合格加工的过程。若符合此清单的要求,即被认为是进行了实质性的加工: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可以减少因对实质性改变标准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争议。使各国的生产商、贸易商及海关等机构都能有明显的可以遵循的标准。其缺点是对当前国际贸易中的入此繁多的产品给予详尽具体的描述和规定,就会使这样—份清单十分冗长和复杂。它的制订将是一项艰巨而又耗时的工作,而且把各行各业的专家聚集起来研究清单也是较为困难的。
(3)百分比标准:即按照出口货物的进口部分与该货物本身的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来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这种方法可以规定出口货物中进口部分的价值最高百分比,也可以对出口货物中国产部分的价值规定最低百分比。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精确和简单,进口的或未确定原产地的零件可按得到的商业记录或商业文件予以确定。其缺点是当增值率略高于或略低于规定的百分比时,很难作出产品符合或不符合原产地标准的决定。而且,世界原材料市场价格及货币的波动也容易造成这种标准的偏离,并且在进出口国之间对于哪些费用应计入货物的成本不容易达成一致。